宜昌市人大公告
第六号 8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9日选举产生:
刘学福,宜昌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雷永权现任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熊长权任宜昌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王大振、范旭忠、黄桂林(按姓名首字母排序)为宜昌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立即通知。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19 年 1 月 9 日
刘学富同志简历
刘学福,男,汉族,1960年1月出生,湖北仙桃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历史学学士,现任人大常委会主任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1978.10--1982.08武汉师范大学历史专业
1982.08--1983.11宜昌市第九中学教师
1983.11--1984.03宜昌市第九中学教师、团支部书记
1984.03--1985.07 宜昌市教育局团委副书记
1985.07--1988.07 宜昌市教委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1988.07--1990.10宜昌市教委办公室主任(正科级)、党办副主任、政治处副主任
1990.10--1997.11 宜昌市委组织部干部,干部教育科科长、知识工作科科长宜昌市中级法院宜昌市中级法院,办公室主任,县委副主任
1997.11--1999.11 宜昌市电军区委副书记(期间:1998.07-1999.12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研究)
1999.11--2000.01 宜昌市电军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
2000.01--2002.03 宜昌市电军区委副书记、区政府负责人(期间:2001.05-2001.11最高人民法院暂任办公厅主任助理)
2002.03--2006.04 远安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6.04--2011.10 远安县委书记、2007.01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09.04 副处级澄清)
2011.10--2011.12宜昌市委副秘书长
2011.12--2014.10 宜昌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
2014.10--2016.12 宜昌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市委书记市社会主义学院
2016.12--2017.01 宜昌市委统战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2017.01—2018.12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委书记
2018.12—2019.01宜昌市人大常委会代主任、党组书记
2019.01—宜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雷永权同志简历
雷永权,男,汉族,1964年5月出生,湖北南漳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现任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1982.09--1986.07中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
1986.07--1993.05 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期间:1987.06--1988.09 派往随州法院在江边工作法院;1988.09--1991.07武汉大学民法专业在职研究生)
1993.05--1995.04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5.04--1995.10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1995.10--1997.10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审判长
1997.10--1999.01 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期间:1998.03--1998.@ >04襄樊市党校科级干部班培训)
1999.01--2000.06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2000.06--2001.03 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2001.03--2002.01 襄樊市保康县法院代院长、党委书记
2002.01--2005.07 襄樊市保康县法院院长、党委书记(期间:2001.09--2004.06 武汉民商法专业在职博士学习)
2005.07--2005.08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2005.08--2010.12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2007.06任正县法官)
2010.12--2012.06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期间:2011.03--2018.4@ >04湖北省行政学院县级干部班培训)
2012.06--2016.12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2016.12--2017.01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委书记
2017.01--2018.08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委书记
2018.08—2019.01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党委书记
2019.01—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