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正威新材 公告编号:2022-24
江苏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权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权分配方案已获批2022年
经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配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分配方案情况
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的情况
《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详见公司2022年5月21日《证明书》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22)。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将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
以总股本465,454,45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7元(含税),不送红股,
资本公积每10股转出4股爱威制药股东,共计转股186,181,783股。本次转让后爱威制药股东,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651,636,241 股。
2、自披露之日起至本次股权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如在股权分配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向公司作出固定分配比例。现金分红金额及转股数量将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今未超过两个月。
二、福利分配方案
公司2021年度股权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65,454,458股为基数,向全公司分配
个人股东每10股派发0.17元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限制性股票的投资者、QFII、RQFII、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发0.153元;持有人
对个人股利和股利以及首次公开募股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和非限制性流通股的股利和股利税实行差别税率。公司暂不代扣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按期限计算[注];证券投资基金持有IPO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所涉及的股息税,适用香港
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10%征收,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差别税率征收)。
【注: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持有期限以投资者的证券账户计算,持有期限为1个月(含
1个月内)每10股补交税金0.034元;持股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每10次
缴纳股份税0.017元;持有股份超过1年的,无需缴纳附加税。 ]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465,454,45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51,636,241股。
三、股份登记日期及除权除息日期
本次股权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6日。
四、股权分配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截至2022年7月5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报上市
公司全体股东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注册。
五、股权分配方式
1、转让股份将于2022年7月6日直接划入股东证券账户。转股过程中的不足之处
1股部分,按照小数点后尾数降序分配1股(如果尾数相同,系统将在尾数相同的股东中随机分配) , 直到实际转让的股份总数等于当前转让价值。总股数相同。
2、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向A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只能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转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转让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2年7月6日。
七、股份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本次变动增加或减少
数量(股)比例 数量(股)比例 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股 988,7880.21%395,5150.21%1,384,3030.21%
二、无限售股464,465,67099.795,786,26899.79%650,251,93899.79%
三、总股数465,454,458100.006,181,783100.00%651,636,241100.00%
八、实施转股后,2021年每股净收益按新增股本651,636,241股摊薄计算
0.0634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江苏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联系人:李灿灿
电话:0513-87530125
传真:0513-80695809
十、参考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派息具体时间确认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9 日